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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书面汇报

  3.加强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建设,保证计量测试的准确性。质量技监局将根据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实际需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保证计量的准确可靠。
  4.组织开展新一轮质量培训。70年代末80年代初有关部门在企业中广泛开展了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培训,这对提高我国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后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质量培训工作,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5.通过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有关部门将把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作为今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改造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完善技术保障手段,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努力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不断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
  (三)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
  1.进一步加强对重要产品的质量监管。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管理,管住管好涉及人体健康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维护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国家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分别建立监督抽查产品目录,按目录组织监督抽查,并进行产品质量跟踪。质量技监局、冶金局将联合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螺纹钢和W型再生钢等建筑钢材违法行为专项活动,使区域性无证生产行为和生产假冒伪劣螺纹钢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加大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力度。第一,坚持公告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对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不合格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和拒绝政府依法监督检查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第二,严格进行整顿。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对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停产,限期整顿。对产品质量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不得给予生产经营性的奖励和先进称号,企业负责人不能评劳模、不能记功;已获得认证证书或者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暂停使用证书,严重者吊销证书。第三,建立通报制度。根据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工作的责任,对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向当地党政主要领导通报质量问题。
  (四)深入开展“打假”斗争。
  1.突出“打假”重点,进一步抓好“三重一大”(重点地区、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和大要案)工作部署的落实。从全国情况看,假冒伪劣比较严重的有农药、化肥、种子、白酒、卷烟、饮料、通信器材、电池、低压电器、汽车配件、农机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燃气用具及配件等产品。质量技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打假”工作,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务求每年解决1至2个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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