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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书面汇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明确提出了8个方面的要求,即:充分认识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重要性;企业要面向市场,加强质量工作;加强基础性工作,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切实加强质量监管;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加大处罚力度;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实施产品质量法和《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上海、山西、湖北、河北、福建、黑龙江等省(直辖市)及时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要求把质量工作摆到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进一步加强质量法制宣传工作。
  质量技监局、工商局、人民日报社联合开展了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竞赛活动,增强了消费者的质量维权意识。国家经贸委在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市场营销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流通秩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依法保护企业公平竞争;要加大对国产名特优新产品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消费,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
  质量技监局把继续强化质量舆论监督,提高全民质量法制意识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与中宣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质量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新闻单位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的指示精神,把质量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相继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上开办“质量监督”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围绕社会关注的质量“热点”问题,进行宣传报道。三是有针对性地对那些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合格产品、连续两次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不合格产品、拒绝政府依法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的企业以及以次充好、制假售假大要案,给予公开曝光并进行新闻跟踪报道。四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高层论坛,邀请新闻界、法律界、企业界等各方面代表参加,研讨质量管理和质量法制建设的有关问题。五是认真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中国质量万里行和放心购物一条街等活动。总结实施名牌战略、加强质量管理和提高质量意识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活动,努力营造质量舆论监督环境,形成全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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