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检查实效,赴地方的各检查小组要结合当地情况,选择检查重点中的一、两个问题。检查组要检查监督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检查时间
5月下旬开始,各小组赴地方的时间为10—15天。
五、检查方式及步骤
1.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认真熟悉和掌握该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5月13日,陈光毅主任委员主持召开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田纪云副委员长出席并讲话,听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轻工业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
产品质量法》情况的汇报,同时请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介绍有关情况。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要围绕检查重点进行汇报。
3.检查组到地方时,请少数熟悉情况的同志介绍该法在当地的实施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在地方工作结束后,采取与地方有关部门座谈的方式交流情况。
4.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随机抽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了解和掌握该法实施的真实情况。
5.执法检查报告要围绕该法实施情况这一主线来写,突出检查的重点问题。报告内容应包括:对该法实施情况的评价,该法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执法工作建议,对该法修改、补充、解释的建议等。
6.6月中旬,陈光毅主任委员主持召开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交流和总结执法检查情况,田纪云副委员长出席并讲话。
7.10月份,检查组向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汇报该法的检查情况。在常委会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8.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由委员长会议委托办公厅以书面形式交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有关机关应切实改进执法工作,并在6个月内将改进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向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必要时,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委会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听取关于有关机关关于改进执法工作情况的口头汇报,进行审议。
六、新闻报道
新闻媒介要对执法检查及时进行宣传和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做好有关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