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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书面汇报(2000)

国家林业局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
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的书面汇报
(2000年2月16日)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转请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落实森林法执法检查报告改进执法工作的函》(常办秘字[1999]第1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对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第二、三部分所提问题和建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报告》指出的问题是客观的,提出的建议是可行的。解决好这些问题,对进一步促进森林法的深入实施,推进依法治林,促进林业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国家林业局对《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重视,及时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印的《一九九九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报告汇编》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并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半年来,经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有的已经得到解决,有的已经有了解决的思路和措施,正在逐步落实之中。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
  根据《报告》关于要将加强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下大力量坚持不懈地抓好的要求,国家林业局在大力推进依法治林的进程中,狠抓了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一)结合林业中心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继续落实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1999年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林工作要点》的同时,配合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跨世纪保卫绿色”行动、“保卫母亲河”行动、制止乱占林地、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等活动,特别是配合打击捕杀藏羚羊的“可可西里一号”行动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南方二号”行动等,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二)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培训。为了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国家林业局举办了6期培训班,共培训各地科级以上林业法制工作人员500多名。通过培训,增强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了执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和自觉性。(三)抓好“三五”普法检查验收,推动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促进林业依法治理健康发展。按照原林业部《关于实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的要求,2000年将对“三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国家林业局将从2000年3月份起,在各地自查自验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将领导干部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学习情况作为这次抽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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