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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赫副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加大《森林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一些地方对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够,不能正确处理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有些地方的领导对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森林法》的许多规定不能落到实处。为此,还是继续大力宣传《森林法》,特别要解决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处理好保护森林资源与发展经济的辩证统一关系,下决心保护好森林资源。要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增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和自觉性。责任制要规定具体目标,有科学的考核办法,严格的奖惩办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二、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管理
  实现森林资源快速增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森林资源是林业的基础,要把增加森森资源作为搞好林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影响森林资源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保护和管理工作跟不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力度不够,超限额采伐现象比较严重,乱砍滥伐、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行为还得不到及时而有效的制止。新《森林法》颁布实施后,各地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有所加强,但一些地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个别地方还相当严重,屡禁不止。总的来看,我国森林资源的形势还是严峻的,对此,我们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一定要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依法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巩固造林成果,保护生态环境。
  要加强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抓造林绿化和保护森林资源这两手都要硬。要在狠抓造林绿化工作,保证绿化进度、提高造林质量的同时,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尤其要抓好限额采伐管理、征占用林地审批管理和依法制止乱砍盗伐林木、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行为。要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健全执法监管机制,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新闻媒体对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构成违法犯罪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对于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案件,有关部门一定要一抓到底,依法查处,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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