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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书面汇报

  农业部决定采取措施,通过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快治理水土流失,促进农业生态保护。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二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提高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铁道部对《报告》中提出的朔州至黄骅港铁路和陕西省蓝田县至小商塬公路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十分重视,对施工单位隧道局和铁十七局提出严肃批评,并限期完成整改。隧道局已对弃渣场挡墙上部进行干砌护坡,并做好地面平整、修建排水设施等工程,对挡墙裂缝按要求进行了处理,整改工作现已基本完成。铁十七局按照铁道部的要求,对河道弃土进行了清理,使原河道地形地貌得到恢复。铁道部将继续加强对《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教育各建设单位懂法、守法,在设计、施工各个环节依法行事,并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铁路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
  林业局会同公安部、监察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从1998年下半年以来,开展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斗争。对毁林开垦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清查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冻结建设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对现有林地实行总量控制,保证林地只增加不减少。环保总局会同交通部,对《报告》中提出的部分公路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进行了调查。成都至乐山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属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先建设后办理环境保护审批的项目,施工中建设单位未按要求施工,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环保总局已通知交通部及四川省交通厅,要求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三、提高监督实效,促进《水土保持法》深入贯彻实施 
  为了提高对《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的监督实效,水利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同级政府、人大汇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对易产生人为水土流失的地区、开发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执法和监测,并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三是从严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最近已要求铁路、公路、煤炭、电力、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40个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按规定编报或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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