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告》对改革现行科技成果鉴定制度的建议,科技部正在着手改革和完善科技成果鉴定制度。根据中国的国情,发挥社会中介、咨询和评价机构的作用,逐步建设和培育能够客观、公正和科学地评价科技成果的环境、制度和机制,形成适应科技成果转化各方需要的科技成果评价服务体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验收方式对技术、资金、管理等按照合同进行客观评价,并对所产生成果的进一步转化提出建议。
六、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针对《报告》指出的技术市场交易不够活跃,缺乏既懂科技又懂市场、懂管理的会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人才的问题,科技部将继续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修订《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技术交易会管理暂行办法》,并且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同时,加强技术经纪人的培训和管理,促进技术市场活跃而有序地发展。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的社会公益性科技服务机构,近几年发展很快。目前,全国创业服务中心已发展至近100家,包括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专业技术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国际孵化器和软件科技园等不同类型。这些机构的设立,对解决《报告》中指出的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难的问题有一定的促进作用。1999年科技部启动了孵化基金的试点工作。目前,创业中心孵化基金总额达2.4亿元。
为解决《报告》指出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信息咨询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外经贸部、科技部等部门决定,将“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和深圳“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作为一种固定形式,形成南北两个盛会的我国技术贸易的新格局。
1999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外经贸部、科技部和北京市政府共同举办了“99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期间,正式签约的高新技术产业合作项目27个,协议总额达6.8亿美元。
外经贸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和深圳市政府定于1999年10月5日至10日在深圳市举办“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它是继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州)、中国外商投资与贸易洽谈会(厦门)之后又一个重要的国际性盛会。它的举办,将为各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转让、成果交易、产品销售以及融资、招商、信息交流的场所和机会,促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和经济发展。
七、制定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配套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