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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998)

  财政预算内支农资金支出稳定增加。今年,中央财政支农支出预算为548.9亿元,加上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预算94.7亿元,共计643.6亿元,比上年增长12.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12.1%的增长幅度。加上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和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等,今年中央财政预算内直接用于农业的支出将达1000亿元。江苏省1993年至1997年,全省财政支农资金支出年均递增18.7%,其中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支出年均递增21.8%,比省级整个财政支出年递增率18.1%高3.7个百分点。1994年以来,广东省财政对农业的总投入269.9亿元,年均增长幅度为17.7%,高于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云南省1993年至1997年,全省财政实际支农资金达148.7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12.2%。1997年财政支农资金达35.8亿元,比1993年增加了50.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基本建设资金的投资比重由1993年的9.2%提高到1997年的 11.5%,今年达到14.7%,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农牧业的投入年均递增12.4%。总之,四省区财政预算内支农资金五年来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达到了《农业法》规定的增长比例。
  在努力增加财政预算内支农资金的同时,各级政府还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农业投入的路子。今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规模预计可达到27.9亿元,在新增的1000亿元国债中,有252亿元将专门用于农业方面的建设。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不断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农业投入总量都有所增加。江苏省从1992年起开征了防洪保安资金和农业重点建设资金,到1997年全省共筹集资金42.3亿元。
  各级财政在预算内、外增加农业投入的同时,还通过建立财政资金配套、贴息、补助等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1998年,中央财政安排11亿元农业贷款贴息,大体可支持利用200亿元的银行贷款。江苏省积极引用外资发展农业,至1997年利用外资达9亿美元。云南省注意发挥企业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近年来全省烟草企业投入62.5亿元,用于支持种植烤烟生产。裕安钢铁公司投资5亿元开发龙江河,发展甘蔗生产和蔗糖加工。
  农业投入的增加,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教兴农,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积极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各地根据《农业法》关于国家稳定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规定,把土地延包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和“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搞好宣传发动,加强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具体政策,制定实施方案。为了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各地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实行工作责任制,认真搞好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工作,加强对承包合同的管理。有些省、区制定了有关土地延包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许多地方提出了指导延包工作的意见和实施办法,业务主管部门和县乡干部深入村、组具体指导。目前,土地延包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全国已开展土地延包工作的村占总村数的70%以上,其中多数地方都按要求发放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签订了承包合同。内蒙古自治区 86%的村完成了土地延包工作,牧场承包也比较顺利,已落实草原使用权面积8.12亿亩,占应落实面积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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