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方案
(1998年)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实施《
农业法》,加大检查力度,增强检查实施。针对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以及实施《
农业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增强农业法制观念,改进和加强农业执法工作,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更好地向前发展。
二、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继续对《
农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监督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农业执法工作,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农业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中,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着重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执法的具体建议。
今年《
农业法》执法检查的重点如下:
1.依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特别是落实新一轮延长土地承包期的情况;
2.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限额负担以外的各种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等加重农民负担的不合法情况;
3.增加农业投入及农业科技投入的情况,包括运用财政、计划、信贷、价格、税收、利用外资等手段,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的落实情况;
4.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推广队伍,促进农业技术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尽快推广应用于农业生产和经营,以及科教兴农情况;
5.有关农业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
6.《
农业法》(包括《
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中的主要经验和好的典型。
要注意了解近些年全国人大常委会《
农业法》执法检查提出问题的改进情况以及对《
农业法》(包括《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修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