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统计,1998年各地区查出违反税收制度的税款金额共计212073.7万元,其中:因擅自减免税、改变税率税基和少征滞纳金等问题而减少税收收入108318.26万元(已补征入库71363.01万元);混淆税款入库级次、将中央收入混入地方12110.19万元(已调回中央金库7392.61万元);违反规定批准缓缴税款91645.25万元(已追缴税款入库38646.01万元)。此外,税务机关税务处罚决定不当的1629件,税务处理决定书不规范的9266份。
经分析,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从违规文件情况看,地方党政部门干预税收执法的问题仍十分严重。1998年查出的地方党政部门违规文件1048份,绝大多数(约占81.2%)为1997年、1998年这两年新出台的文件,与前两年比较,多出一倍(1996年514份、1997年446份),说明这一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二)从违规文件情况看,税务机关变通执法的问题明显减少,但各地税务机关在实际执法中的问题仍然不少。经检查,各地税务机关制定的违规文件1996年为351份,1997年为86份,1998年则降为55份。但审计署每年对国税局系统征管情况的审计表明,税务机关在执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三)从税务机关复议应诉的情况看,近几年来,税务机关在诉讼中的败诉率一直居高不下,1996年为34%,1997年为41.5%,其中突出的问题是重实体法、轻程序法,不按法定程序执法。对此,我局在1998年执法检查中增加了执法程序的内容。
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通过各种办法提高税务干部的素质。1998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在征管改革中,配套进行了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聘上岗,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性,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有的地方通过制定比较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使目标到岗,责任到人,保证了层层落实。目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收“人情税”、“关系税”以及“吃、拿、卡、要、报”等现象明显减少。
三、加强部门协作和税收宣传,改善税收征管环境
(一)加强部门配合。
加强部门配合,大力开展协税护税,改善税收执法环境,是全面加强税收征管的一个重要基础。我局针对《报告》指出的税收执法的某些环节配合不力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1998年10月,我局与
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查核、暂停支付、扣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通知》,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使用出租车税控计价器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与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伪造倒卖发票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双方互相配合、协助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对《报告》指出的税务部门频繁查帐、多头查帐和重复查帐等比较突出的问题,我们也认真研究了整改措施。目前,“一家查帐多家认帐”的税务检查新办法已经在山东省地税局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