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
《税收征管法》的建议
(一)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促进
《税收征管法》的有效实施。
各级政府在
《税收征管法》的贯彻实施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也应看到
《税收征管法》贯彻执行中仍然存在的问题。要使
《税收征管法》进一步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实施,必须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税收法治意识,提高执法的自觉性。特别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更加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观念,税收立法和管理权限必须集中统一的观念,深刻认识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为此,要继续在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使依法治税思想深入人心,见诸行动。税法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要面向纳税人,而且要面向各级党政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地、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税法,维护税法的权威,保证税务机关独立地行使税收执法权,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非法干预税收工作的现象。要坚决堵住违反税法和有关税收政策的减免税口子,对以往出台的减免税政策进行认真清理,同时不再出台新的违法减免税政策。有些地方存在的超征、预征税款,收过头税问题,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后劲,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制止,绝不能任其发展。
(二)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检查,防止税收流失。
目前商业企业增值税税负不断下滑,影响到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和国家预算收入的完成,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地要针对一些商业企业的逃税行为,对商业企业纳税的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的监控,堵塞漏洞,同时对帐外循环、现金交易、虚报进项、隐瞒销项、偷逃骗税的纳税人严肃查处。建议税务机关对商业环节增值税流失问题组织专门的调查研究,尤其要对处于低申报、零申报甚至负申报的企业逐个剖析,找出原因,采取相应的对策。各级政府和税务部门还要针对烟、酒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流失严重的问题,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法监督,同时着力解决烟、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缺陷和个人收入隐性化问题,使这些税种的税收能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改进税收征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值得重视的问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