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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渤海污染一个最直接的后果是,环境灾害频繁发生,由于海水富营养化而引发的赤潮出现的频率逐年增加。所谓赤潮,是指浮游生物暴发性繁殖,使海水呈红色的一种现象,是海水遭严重污染的一种表现。据统计,渤海每年发生的赤潮有10多次,影响面积最高达一千多平方公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同时,由于海域污染和过度捕捞,渤海生物种类明显减少,渔业资源濒临枯竭。目前,辽东湾渔场基本报废,凤尾鱼绝迹;锦州湾的产卵场和育幼场遭到严重破坏;渤海湾一些主要经济鱼虾蟹类产卵场和育幼场,已基本成为无生物区;莱州湾河口地区原盛产的银鱼和河蟹已基本绝迹。此外,由于渤海重金属污染较重,通过食物链由鱼类转移到人体,对渔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一些地区渔民头发中的汞、铅、砷检出值超出正常范围,一些疾病特别是癌症发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
  5.海域污损事件频繁
  近年来,我国海域赤潮、溢油、违章倾倒以及贝类传染病毒等污损事件发生频率越来越高,不仅对海洋环境和资源造成严重损害,对人体健康影响也构成威胁。
  由于城市生活污水和含有机物的工业废水大量排海,以及海水养殖迅猛发展,我国海域海水富营养化程度明显加重,赤潮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1980年—1997年在我国海域共发现赤潮近380起,平均每年20多起,到了90年代后,每年又上升到30多起,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渔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害。如海南省西部海域,1992年就发现赤潮17起,波及海域100—200平方公里,在赤潮发生区域致使鱼类等生物大量死亡。
  另外,随着海上运输量的增加以及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海上溢油事故平均每年发生506起。1980—1997年,被发现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溢油事件118起。例如,1997年福建“安福”号油轮在湄州湾触礁搁浅,船体破裂,漏油500吨,污染了大面积海面,造成渔民重大损失。
  6.海洋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目前,一些地区还存在着不合理的盲目围海建设、大面积的挖沙采石、乱挖珊瑚礁,滥伐红树林等违法现象,严重破坏了我国的海洋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造成了大范围的海岸侵蚀或淤积,损害了海洋生态系统,减少了物种的多样化,加剧了海洋灾害的危害。
  我国原有红树林5万多公顷,由于大规模肆意砍伐,围滩造田,乱建鱼塘,现仅存1.6万公顷。如海南陵水县新村港原有红树林3000多亩,10年前这一带还是树高林茂,候鸟成群,盛产鱼虾。现在红树林不仅面积减少了一半,所剩多为灌丛残林,部分地区已成为荒滩,候鸟绝迹,滩涂生物十分贫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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