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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书面汇报

  (四)水污染防治初见成效
  随着淮河零点行动的启动,我国“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滇池、巢湖)水污染治理工作全面进入攻坚阶段。淮河治污第一战役初战告捷,全流域削减污染负荷30%,淮河水质得到了改善。今年,太湖流域也打响了治污攻坚战,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对流域内工业污染源、集约化养殖场和沿太湖的宾馆、饭店污染物达标排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对《报告》建议的贯彻措施
  (一)关于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加快水利建设步伐
  要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调动地方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引导水利建设资金的积极性。尚未出台水利建设基金政策的地方,要抓紧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尽快研究出台。国务院决定在增加财政对水利投入的同时,扩大对水利的信贷投入,优先安排节水灌溉、防灾减灾所需资金。国家开发银行和有关商业银行适当增加中长期贷款,支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大江大河治理等在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支持中小水利设施维护和建设。
  根据我国水资源状况,必须坚持实行开源节流相结合,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全面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农村与城市、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统一调配,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进一步扩大节水改造项目的信贷规模,优先安排贷款,对农业节水灌溉项目实行财政贴息。加大水价改革力度,区别不同用途,3年到位,并建立全国统一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努力减少水资源的无效占用和消耗,提高全社会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控制水污染加剧的趋势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决定“九五”期间要以“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为重点,抓好城市水环境功能达标,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2000年工业污染源要做到达标排放,坚决取缔、关闭污染严重的“15小”企业。在全国各城市逐步开征污水处理费,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大水资源保护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保护水资源、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污水排放量,到2000年实现淮河、太湖水体变清,海河、辽河、滇池、巢湖地面水质有明显改善,使我国江河湖泊水体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
  (二)关于理顺体制,强化国家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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