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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书面汇报

  (四)加快食品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步伐,健全食品卫生执法队伍
  食品卫生监督体制是一个长期悬而未决,困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影响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妨碍食品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问题。特别是《食品卫生法》的施行,执法主体由卫生防疫站或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转化为卫生行政部门,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实际上仍是由卫生防疫站或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的工作人员来行使的,其直接后果是卫生防疫站或食检所的任何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均必须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并使用其名义,程序上十分繁琐,影响了执法效果和行政管理效能,极不适应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体制问题亟待研究解决。根据《报告》的意见,卫生部去年秋天组织调研组赴河南、上海等地对食品卫生监督体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探讨,初步形成了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想。
  (五)健全和完善有关的食品卫生法规,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除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所提的法规外,卫生部现正根据法律的授权和实际需要,加快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目前,正在制定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等8项,并可望在年底前陆续发布。国家工商局为加强对个体餐饮业及食品广告行为的管理,最近先后制定了《个体餐饮业管理办法》和《广告语言文字管理办法》,同时加大了与食品卫生有关的商标管理力度。
  二、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一)把《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鉴于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的食品卫生意识较差,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不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法》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并拟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来抓,列入全民普法规划和学校教育计划,使卫生法制教育成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把街头食品卫生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街头食品卫生问题历来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而又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极为密切,直接反映了一个地区环境卫生状况和精神文明程度。由于从事街头食品制售的多是外来人口和城市下岗工人,管理起来难度很大,各级政府应统筹规划,真正把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两个文明”建设,把食品卫生工作的好坏作为评价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进一步研究如何根据《食品卫生法》、《街头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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