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的书面汇报
国务院办公厅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1997年8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要求卫生部会同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根据《报告》所提问题和建议的内容,将落实情况、改进措施及取得的效果作出书面报告。我们认为这是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施行近15年来,规模最大、级别最高、影响最深的一次执法检查,体现了最高权力机关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下称《
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高度重视。为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分析。经商国家工商局、司法部有关方面,现将我们的落实情况及改进措施报告如下:
一、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的情况
根据执法检查组报告的建议,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充分利用传播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
食品卫生法》进行广泛、深入的普及宣传
1995年10月30日,《
食品卫生法》施行后,卫生部决定将每年11月份的第一周确定为“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并根据历年食品卫生方面的突出问题,每年确立一个宣传主题,提出一个宣传口号。
去年11月宣传周的口号是“卫生的厨房、卫生的餐具”,宣传主题是“餐具与健康”。在宣传周期间,卫生部会同原国内贸易部联合召开了“全国餐饮业卫生现场经验交流会”。与此同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对宣传周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国家工商、司法等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为注重实效,各地还设立了投诉站 (点)、举报电话,出动了流动宣传车并随时接受投诉。根据近年学生集体用餐食物中毒事件屡有发生的情况,卫生部确立今年的宣传主题为“防止学生食物中毒”,并决定从今年4月份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为部署清理整顿工作而制定的《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检查方案》已于最近下发。此外,卫生部协同工商、司法、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筹办了“98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了《
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为加强中小学的安全保障工作,卫生部协同教育部、公安部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话会议”,就如何依法加强中小学的安全保障工作作出了进一步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