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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意见情况的报告

  (二)假冒伪劣已成为经济生活中一大“公害”
  在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市场机制不健全,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质量行为不规范,“优难胜、劣不汰”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二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尚未形成,一些地方利用行政手段,人为割裂市场,保护落后。三是一些单位和个人搞不正当竞争谋取市场份额,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当前,不少企业质量管理松弛,标准化、计量技术基础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不少企业质量意识淡薄,质量管理工作不到位。二是部分企业管理不严,劳动纪律涣散,工艺纪律松弛,职工素质不高。三是一些企业缺乏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只抓市场,不管现场,质量把关失控,造成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四是相当一部分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削弱了标准化、计量技术基础和质量管理工作。
  (四)对一些阻碍执法的行为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打假治劣是经济领域的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执法部门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但是,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者拒检、拒罚、拆封、转移伪劣产品等阻碍执法的行为,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和措施。此外,还存在执法办案及检验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进一步做好贯彻《产品质量法》的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努力提高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
  《产品质量法》和《质量振兴纲要》是指导我国质量工作的基本法律准则和纲领性文件,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是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的具体措施。今后,我们将积极动员和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及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产品质量法》和《质量振兴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一是继续搞好“’98中国质量万里行”和“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质量宣传活动。二是以举办座谈会、出版发行纪念邮封、宣传招贴画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法》实施5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三是要结合以“查大案、端窝点、整市场、清柜台、抓专项、保名优”为重点的“打假”工作,加强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对制假售假违法者的强大威慑力。四是完善国家监督抽查新闻发布制度,继续与有关新闻单位联合在《经济日报》、《中国质量报》有关栏目刊登和中央电视台有关节目报道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不断增强国家监督抽查和各级政府监督检查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在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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