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和再就业工作,狠抓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解困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全面落实解困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帮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解困工作信息统计和情况通报制度,研究制定解困工作与再就业工作相结合的具体政策。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促现有解困政策落实到位。4月份,我部会同全国解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7个工作组赴部分省市开展了调研活动,深入基层,抓重点、抓落实,督促检查解困工作机制和帮困资金建立情况,推动各项解困政策落到实处。5月份,以全国解困工作联席会议名义召开了“全国企业职工解困暨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各地解困工作和再就业工作相结合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研究解决解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解困工作制度化建设。经过努力,目前全国企业职工解困工作已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和经常化的轨道,促进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社会稳定。
三、强化劳动监察,预防和及时查处劳动违法行为
自1996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大了劳动监察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全国共检查用人单位55.8万户,涉及职工5095.8万人,查处违法案件19.7万件。今年以来,各地劳动部门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展常规巡视检查、举报专查等活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第一季度全国共检查用人单位11.2万户,涉及职工945.5万人,查处违法案件1.8万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922.2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基金5851.7万元,退还职工抵押金3073.6万元。
2.针对有些地区职业介绍行为不规范,甚至严重违规违法的状况,各级劳动部门加强了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1996年下半年至1997年第一季度会同工商部门组织了对职业介绍机构的专项检查,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612户,对存在高额收取职业介绍费等问题的300户职业介绍机构作出了停业整顿、限期改正等行政处罚。另外,今年还部署了在几项重大政治活动之前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清理非法劳务市场,规范职业介绍行为的检查活动,打击不法分子,维护社会安定。
3.今年元旦及春节前后,针对一些企业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的情况,我们组织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了清退拖欠职工工资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解决职工工资问题。还对企业在春节后一个月不招收新民工情况进行厂检查,促进民工有序流动。
4.各地劳动部门陆续开展了劳动用工年检活动。5月份开展了劳动监察执法月活动,组织专门人员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劳动违法案件。今年劳动监察的重点,是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执行劳动标准情况。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监察、执法活动,预防和及时查处了劳动违法行为,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