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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做好民工有序流动、职工解困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报告

劳动部关于做好民工有序流动、职工解困和劳动关系
调整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我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全力抓好民工有序流动和企业职工解困工作,不断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建设,在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近一时期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使民工流动进一步有序化、正常化
  近年来,针对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中出现的问题,劳动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民工流动秩序明显改善,开始逐步走向有序化、正常化。今年元旦、春节以来,我们重点加强了春运期间民工流动的疏导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指导各地劳动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制定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具体措施,并利用各种形式(如广播、电视、报刊等)开展宣传,引导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招用农民工的规定,劝阻和说服教育民工不要盲目外出和盲目流动。二是指导各地劳动部门开展流动就业管理大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招雇民工和损害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稳定半数以上民工留在当地过年,安排民工轮流休假,节后一个月暂停招收外地新民工”等政策措施。劳动力主要输出、输入地的劳动部门指导企业搞好节日期间民工生产、生活安排,组织有关慰问和文娱活动。四是协助铁路、交通部门做好春运期间民工客流调查摸底和往返民工运输组织工作。全国20个重点劳动力输入、输出省每天在重点车站、码头进行抽样调查,掌握民工流动情况。协助铁路、交通部门,为返乡返岗民工提供订票、送票服务,集中组织安排民工运输。经过近几年各地和有关部门的不断实践和总结完善,春运期间疏导民工流动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轨,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政策措施,主要是:春运期间动员外地民工留下过年,指导企业安排民工轮流休假,春节后一个月内暂停招收外地新民工;对盲目外出人员进行劝阻和说服教育,搞好返岗民工的运输组织工作,加强客运组织管理;对务工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收容遣返;开展政策宣传、把握舆论导向等。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控制了民工流动规模,维护了春运期间的运输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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