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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五)大力加强干警队伍建设,为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司法部党组的安排,司法部先后召开了全国监狱、劳教系统警察队伍建设会议,监狱、劳教系统警察队伍建设现场会,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会议和以解决县级司法机构及队伍建设为主题的烟台会议,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治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在抓队伍建设中,司法部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重点之一:
   ——加大了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取得成效。早在1991年司法部就下发了《关于严格禁止乱收费、乱集资的通知》等文件,此后,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行动,全系统取消收费项目35项,清理乱收费金额4700万元,基本上进行了清退。
  ——注重抓好廉政建设治本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司法部先后制定印发了《司法部机关干部廉政建设的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等30余个规章制度。
  ——深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纪教育,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的自觉性。在全系统开展了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的大讨论,进行了“爱我司法,树好形象”的主题教育,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中提倡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廉洁、讲效率、讲协作,弘扬锐意改革、艰苦奋斗、刻苦攻坚、甘于奉献、厉行法制、自立自强“六种精神”。
  司法部在加强廉政建设的同时,还注意加强业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今年年初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提出在法律服务部门开展创建法律服务文明服务窗口活动,并公布了60个法律服务文明窗口示范单位。上半年着手制定《文明律师事务所标准》、《文明公证处标准》、《文明基层法律服务单位标准》、《文明法律援助单位标准》,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不久即将出台。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认识不足。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承担着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如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由于一些地方、单位、部门的领导对于做好这些工作认识不足,出现所谓“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司法行政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最终影响到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二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司法行政机关的大量工作在基层,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作为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由于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地位、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直接影响到队伍的稳定和素质的提高,从而影响到基层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甚至出现越权办案,违反职业纪律等情况。三是一些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滞后,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和职能的充分发挥。
  三、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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