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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决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综治委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自觉地把这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结合实际、结合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收押、收容和管理、教育工作。在“严打”斗争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所,克服困难,做好对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收押、收容、管理、教育工作,努力做到“收得下、跑不了、管得住、改造好”。在千方百计增加关押容量的同时,各地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确保监所稳定。全国监狱、劳教所配合“严打”斗争,在罪犯、劳教人员中开展“坦白检举”活动,为公安机关破获重特大案件提供了大量重要的线索。
  全国监狱、劳教所不断改进和加强管理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针对新形势下押犯、劳教人员构成发生的变化,在全面加强政治、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的同时,加大了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的力度,改进教育方法,深化教育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教活动,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全国劳教所普遍开展了查治性病和戒毒的治疗工作,1996年劳教人员性病治愈率达到75%,吸毒劳教人员的所内戒断率达到100%。
  (二)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形成打击犯罪的强大声势,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1996年,是“二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三五”普法规划启动的一年。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党委宣传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通知》精神,大力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大意义。到去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了“三五”普法决议,召开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了“三五”普法规划;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或调整了“三五”普法领导小组。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7个地区、138个地级市、1553个县(区、市)及50%左右的农村、工厂、企业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同时,不少行业、系统在依法治理中加强了行业法制建设,建立了部门执法责任制,促进行业管理逐步实现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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