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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报告

  二、关于加强预防犯罪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情况
  (一)加强以派出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前沿阵地和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础。为了改变一些派出所多年来以打为主,防范、管理等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局面,在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的同时,公安部党委及时提出,要把加强以派出所建设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在不长的时间内使派出所的基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进而推动整个公安工作的进步。此外,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各级公安机关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了对城乡治保会和保安服务公司等群防群治组织的清理整顿,制定和完善了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了群防群治机制。 
  (二)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活动。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是近几年来搞好治安的一个新探索,它把治安防范工作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仅大大拓宽了公安工作的新路子,而且对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几年来的实践看,凡是建立安全文明社区的地方,各类案件减少,防控能力提高,治安秩序良好,警民关系融洽,社会风气改观。因此,公安部提出要大力推广这项工作。目前已有上海、北京、广东、山东、辽宁等省市在这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1996年公安部召开的部分省市创建安全文明社区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要用三至五年时间,使城市安全文明社区的覆盖率达到居民区的80%以上,农村安全文明乡村达到乡村总数的60%以上,通过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活动,促进整个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三)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妥善处置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事关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针对近年来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种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了这方面情况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工作,积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主动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建议,并协助党委、政府建立疏通群众意见的工作机制。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群体性治安问题和苗头,做好预警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同时加强以巡警为主体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
  三、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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