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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改进环境执法的措施及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抓住重点、严格执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执法检查组就三省污染治理和资源保护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三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抓住重点,积极采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现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山西省实施以改进炼焦技术和治理汾河污染为重点的环境保护战略措施,使能源基地的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逐步得到改善
  作为煤炭资源大省,山西省在煤炭资源开发与利用过程中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水资源短缺问题都很突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执法检查组的建议,为解决炼焦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山西省政府制定了《山西省焦化工业2000年发展规划纲要》,并颁布了《山西省先进改良焦炉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在1997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部取缔土焦炉,推广先进的改良焦炉。目前除个别地区外,坑式土焦炉已基本取缔,1200多座萍乡炉、吕梁炉等落后炉得到改造,占应改造的20%左右。通过改造,可节煤200万吨,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20万吨,增加产值37亿元。省环保局严格执法,对太原钢铁公司因焦炉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烟尘大量排放行为给予3万元罚款处理,并责令其限期完成了焦化厂焦炉荒煤气放散治理;对太原化肥厂硝酸尾气环保设施运转不正常,常发生事故性排放污染的行为也给予了处罚;对在洪洞广胜寺小区内建设的小石灰窑、小耐火砖窑等小型污染企业全部予以取缔,使这一风景名胜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为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执法检查组提出的“三晋好儿女,定叫汾河清”的建议,山西省政府将治理汾河污染作为突破口,以推动全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成立了副省长挂帅的汾河流域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编制了《汾河流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同时省政府决定,今后汾河沿岸坚决禁止新污染源产生,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坚决关闭或停产,各级金融部门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或未达到环保要求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一律停止贷款或不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力争用10年的时间实现汾河变清的目标,目前,整个汾河治理工作进展顺利。
  (二)辽宁省结合产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强了老工业基地的工业污染防治能力
  辽宁省正在制定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力争在2000年形成门类齐全、产品结构合理的环境保护产业体系。大连市环保局积极参与大连市城市规划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重点污染企业的搬迁工作,到1995年底,有15家企业完成搬迁,12家企业进入搬迁的启动阶段。本溪市环保局将橡化厂亚枫车间搬迁到化工新区后,长期影响市区环境质量的重点污染源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辽宁省环保局与省经贸委已列出了抚顺铝厂等29家污染严重、需要限期改造的重点企业、重点工艺名单,限期内若达不到要求,坚决停产。同时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确定丹东化纤总厂等10家企业为推行清洁生产的试点企业,到1995年底,丹东化纤总厂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省环保局还利用世界银行30万美元贷款,对营口水泥厂部分设备进行改造,以确保清洁生产工作顺利展开。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先评价,后建设”,防患于未然。闻世震省长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在大连市饮用水源上游开采猫岭金矿问题十分重视,要求立即停止开采,拟议中与澳大利亚合作开采金矿的项目不予立项,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大连130万人民赖以生存的饮用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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