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仅解决偏远地区用能问题,而且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当地环境质量。在技术改造国家专项中,设有农村能源专项,每年贷款规模约1亿元,安排了一批项目。如拨款30多万元、优惠贷款500多万元帮助内蒙古地区发展风能、太阳能,日前已有2100KW的风力发电场,推广小型风力发电机10多万台;“西藏阳光计划”已使西藏拥有太阳能光电站两座、太阳灶2万多台、太阳能光电灯4000多只。这些工作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少数民族的极大欢迎。
我国环境状况的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通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通过资源综合利用,使“三废”最大限度资源化和无害化,达到治理和改善环境的目的。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高消耗、低效益和商污染问题的本措施和现实选择,也是贯彻“三同步”方针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在组织和协调经贸工作中,认真执行
环境保护法,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
江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我们正是根据这样的指导思想来组织协调整个经贸工作的。
1.优化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在宏观上为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条件。多年来,我委提出要把发展经济的注意力更多地转到调整结构和提高效益上来,推动国民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投入少、产出多、质量好、消耗低、效益高的发展道路。严格限制和禁止能源消耗高、资源浪费大和污染严重的产业和产品的发展;对能耗高、效益差和污染重的企业采取关、停、并、转措施;对长期消耗高、质量低、污染重、无销路的产品实行限产转产等。
2.强化企业管理,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加强企业管理就是要企业苦练内功,这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治工业污染的必要手段。我委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加强企业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管理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支持和帮助企业开展全过程物耗和能耗管理,采用清洁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在组织国际商贸活动中,加强宏观调控,促进进出口贸易与环保的协调发展。一是通过制订进出口商品的有关政策和控制指标,禁止高耗能、高污染的设备和有毒有害物品入境。去年,我委制定《技术改造重点引进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其中包括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污染防治技术3项,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主管部门将据此优先安排项目及资金。经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上述3项中的“电厂烟气脱硫、脱氮关键技术与设备”被列入实行低关税税率目录范围。对淮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的重点引进设备,也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较低关税税率的优惠。二是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支持环境保护,主要用于安排节能和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三是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不能把有污染的项目带到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