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996年主要目标
1996年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建议》中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处理好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的方针,总的要求:继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和生态农业,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全国工业污染处理能力,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初步遏制环境恶化的趋势。
1996年,我委下达了环境保护计划指标,要求全国县以上工业废气、废水处理率和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计划分别达到83.7%、77.1%和60.5%(1995年上述三项指标预计分别为83%、75.7%和60.5%);还将与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联合组织下达第三批限期治理项目,生态农业试点面积要达到1300万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万至5万平方公里,造林合格面积400万公顷,封山育林新增面积300万公顷。
三、主要政策和措施
(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
1996年将组织开展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产业、清洁生产等政策的研究;继续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政策培育和建立中国的环境保护产业和市场。要继续推进《中国21世纪议程》的实施工作。通过各种途径,特别是各种学校,宣传《中国21世纪议程》,增强全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地方和有关部门,将《中国21世纪议程》从计划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今年十月将有两委二部一局联合召开中国21世纪议程第二次国际圆桌会议,继续吸引国际组织、金融界、企业界参与《中国21世纪议程》的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
继续加强淮河、晋陕蒙接壤地区、内蒙古阿拉善地区等重点流域和区域的环境整治。
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求沿淮省、市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加强对沿淮乡镇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编制执行污染防治计划,落实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为实现1997年底沿淮企业达标排放、2000年淮河水质基本变清打好基础。对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要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理顺环境管理机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合理规划,确保环境治理设施的数量、质量和正常运行。
要以《晋陕蒙接壤地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为依据,做好该地区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晋陕蒙三省区要将《综合规划》纳入本部门和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继续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破坏后恢复治理的典型示范和科学研究。抓紧对现有土法炼焦企业的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