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
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常办[1995]秘字第107号文的要求,现将司法行政机关宣传贯彻《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报告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维护妇女权益,保障妇女参政议政,实现男女平等的一部重要法律。宣传好这部法律,对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以及提高我国的国际声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作为全国普法主管机关,司法部一直予以充分重视。该法颁布后,我部即与全国妇联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学习宣传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该法列入“二五”普法规划中,认真宣传好这部法律。三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与妇女组织一道,通过举办培训班、宣传周、咨询活动、文艺演出等多种宣传形式,对《
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意识,为该法的贯彻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是一项艰巨、长期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在即将开始的“三五”法制宣传教育下作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把宣传、学习《
妇女权益保障法》列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对该法的宣传力度,尤其要针对农村、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力争通过“三五”普法,促使《
妇女权益保障法》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