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力以赴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认真做好失足女青年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公安机关在打拐禁娼专项斗争中,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全力以赴投入解救受害妇女和收教工作。199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组织了几百个工作小组,分赴各省市开展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公安民警风餐露宿,忍辱负重,克服了许多困难,甚至牺牲了宝贵生命,使15000多名被拐卖妇女儿童重新与家人团聚;全国共收容教育卖淫嫖娼人员29816人,其中有60%以上的人重新走上新生之路。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综合治理,努力消除产生社会丑恶现象的土壤。在全国开展的打拐禁娼斗争中,各地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舆论工具大造声势,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坚决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全国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许多地区还举办了不同类型的法制学习班,提高妇女“四自”意识,召开公开处理拐卖人口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犯罪分子大会,大张旗鼓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四川、北京采取措施,集中整顿非法劳务市场,堵塞人贩子实施犯罪渠道;山东、江苏加大对不法买主打击力度;河北、山西集中对收买妇女儿童重点村镇和区域进行治理整顿,建立健全各类乡规民约,从根本上消灭“买方市场”。北京、辽宁、江苏、福建等省市对新开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采取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的办法,控制盲目发展。天津、上海、河南、广西等省、区、市制定了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用法律手段保障娱乐场所健康发展。
去年,我部还会同全国妇联、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到黑龙江、辽宁、贵州、福建、湖北、甘肃等省,对打拐禁娼等工作进行了联合调查和执法检查,指导、促进了各地工作深入开展。
《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出:“在本世纪末,要有效遏制对妇女的暴力侵害及拐骗、买卖妇女的犯罪行为和卖淫嫖娼违法活动”。实现这一要求,公安机关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以保证《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效贯彻实施。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