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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改进农业法执法措施的报告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省级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90%的地县两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农民负担法制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政府制定了农民负担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农民负担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也在基层逐步建立起来。据统计,全国共有 1730个县(市、区)实行了提留统筹费预决算制度,占全国总县数的68.9%;有1247个县实行了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占总县数的49.5%;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48个县推行了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占县级总数的57.4%。
  三、想方设法稳定农技推广队伍
  在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方面,我部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专门召开全国农业科技工作会议,下发了《加强农业科技进步的决定》,以稳定农业科技队伍,强化科技兴农。二是同有关部门合作,解决了评聘推广教授、研究员职称问题,出台了县以下农技人员工资上浮和评定农民技术人员等政策。三是与国家科委、人事、水利、林业、农业综合开发办联合召开了全国农业科技推广表彰大会,对在农技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单位、先进工作者给予了表彰和奖励。四是为了支持农业科研、教育和新成果的示范,我部进行多渠道筹资,建立了“中华农业科教基金”,目前已筹集资金近亿元。
  四、积极推进种子产业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为了推进种子体系改革,适应种子事业发展和实现2000年农业增产目标以及参与国际竞争的要求和保护农民利益,今年初我部党组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实施种子产业化战略,以种子加工、包装、统供为突破口,反弹琵琶,从中间环节抓起,带动科研育种和良种良法推广。为了保障这一战略的实施,我部成立了由三位副部长组成的领导小组和由几个司局组成的种子产业化实施小组。
  种子产业化是种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有机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它旨在改革目前种子体制。行政、事业、企业行为不分,良种选育、生产、经营推广相互脱节的状况,建立现代种子产业良性循环机制和新型管理体制;促进“四个转变”,即由传统的粗放生产向机械化、现代化大生产转变;由行政区域封闭的自给性生产经营向社会化、国际化市场竞争转变;由分散的小规模、“小而全”的生产经营向专业化的企业集团转变;由科研、生产、经营相脱节向育繁推销一体化转变。通过组织大生产、建立大市场、组建大集团、开展大联合,最终实现种子管理法制化、生产专业化、加工机械化、质量标准化、经营集团化、育繁推销一体化。到目前为止,在各地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种子产业化工作已有了以下进展:一是完成了全国种子加工 (精选,包衣)总体规划和布局设计;二是以加工为突破口,实行“四统一”(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加工要求、统一标志包装、统一标牌销售)供种。部实施小组已先后召开了部分省农业厅厅长和种子公司经理会议,重点研究小麦、水稻、玉米、棉花四大作物的种子加工、包装问题,经实施小组先后三次实地考评,重点在23省(垦区)组织落实了今秋明春对上述四大作物种子实行“四统一”供种;三是组建中农种业集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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