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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法一决定”执法检查意见情况的报告

  (一)继续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三法一决定”,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认真组织好’95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要结合“打假”工作“端窝点、查大案、整市场”三大战役,加强宣传报道的力度;举办好以“质量与法制”为主题的’95中国质量高层论坛;做好《国家质量振兴计划》上报及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实施技术监督系统“三五”普法规划,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持久地宣传质量法制。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环境。继续加大国家质量监督抽查的力度,强化后处理工作,对连续两次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督促有关部门、有关地方免去企业厂长职务或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公告表彰国家质量监督抽查10年中两次以上合格的企业,表彰一批为监督抽查工作作出贡献的质检机构和质量监督工作者。继续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从根本上扭转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状况为目标,抓好“打击假冒,保护名牌”工程的实施;在全国有重点地对医药、农资、粮油、烟酒、农机和汽车配件等六类市场进行整顿,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贸易集散点、交易批发市场的监督力度;组织好对几个重点地区(广东、浙江、河北、河南等)和六类重点产品(药品、农资产品、棉花、烟酒、粮油和机械电器等)的“打假”工作。倡导各地开展购物“放心店”、“放心街”、“放心城”活动。要加强跨地区案件的协调工作,建立跨地区的大案要案通报制度。
  (三)完善质量法规体系,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为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法律,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力争在今、明两年内初步建立起产品质量法规体系。同时,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责,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加强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除自觉地接受党委、人大、司法、监察、新闻舆论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外,还要做好行政执法的自查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逐步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聘任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受理群众举报,监督执法人员办案的公正性,不断改进执法工作,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真正把技术监督系统建设成为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群众拥护、社会赞誉的部门。
  
                             199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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