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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三法一决定”的情况报告

  组织以上四次市场专项治理,是近几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假”工作中规模和声势最大、出动人员最多、检查面最广的全国集中行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效果明显,社会反映也较好。在集中“打假”行动中,我们突出抓了四个重点环节:一是突出抓商品集中交易场所和重点地域。包括大型批发市场、日用消费品市场、商业街、出租柜台及城乡结合部。二是突出抓生产环节,端窝挖点,堵源截流,集中打击“制假村”、“制假乡”。三是突出抓经营单位,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不合格经营主体。四是突出抓大要案件,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力。集中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的实践表明:在目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比较猖獗,而法制不够健全,监督管理力量又相对薄弱的情况下,采取全国集中打击行动,确是一条有效途径。它有利于集中力量,增强打击力度;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行动,有效打击;有利于分行业治理;有利于造成打击声势,增强震慑力,扩大宣传、教育效果。今后,我们将对专项治理的做法,认真总结,并加以完善。同时,注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巩固治理成果,并使治理工作逐步实现法制化、经常化、制度化。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根据《报告》提出的“加大力度,从严执法”的要求,今年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反不正当竞争方面,各地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一批配套规章,深化了法律的实施,并查处了一批不正当竞争案件;在打击走私贩私方面,以“市场管”为核心,对各类市场中出现的走私贩私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配合中美知识产权谈判,部署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集中在北京、广东等地打击了盗版行为;在打击欺诈行为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依法查抄了一批利用经济合同骗买骗卖和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与此同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扫黄”、“打非”、“缉毒”等工作。各级消费者协会加大了对商品服务的监督,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206734起,解决率为94.7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27万元。
  今年上半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打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中,依法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这些案件,不仅案值大,而且情节恶劣,危害严重。7月初,我局向社会公开曝光,通报了10起大案要案。它们是:哈尔滨顺达农业开发研究所经营假“黑丹301”玉米种子案;吉林省伊通县地局子粮库玉米掺砂案;辽宁省盘锦市梁素霞、王海山合伙制售掺假饲料案;山东招远市窖酒厂非法制售假冒白酒案;四川省井研县范翠兰强行给生猪灌食灌水非法牟利案;云南省新平县桂山镇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倒卖劣质(缺碘)食盐案;中国电子物资深圳公司等单位层层倒卖、经销非法进口彩管案;广东省东莞市兴田实业公司进行非法多层次传销案;苏州市吴县光福香雪海工艺品厂及顾林康侵犯商业秘密案;成都市金堂县邮电局强制交易案。这些案件在全国公开曝光,社会反映强烈,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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