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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997)

  农业投入的增加,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家把农业投入的重点放在了水利、农田基本建设、商品粮棉油糖基地建设、植树造林和建立大型生态防护林体系工程等方面。预计全国1997年水利、农田基本建设可完成土石方3.5亿立方米,新建和完善各类防洪堤防约25万公里,增加城乡供水能力约100亿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2000多万亩,增加水电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万亩以上。截止到1997年10月,全国已建在建商品粮基地县832个,棉花基地县234个,油料基地县44个,糖料基地县57个。种子工程项目、牧区小康示范工程、支持山区经济综合开发示范工程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等项目也正在建设之中,“三北”、长江、沿海等十大生态工程正在加紧建设,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得到加强。
  (三)积极采取措施,依法减轻农民负担。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采取切实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农业部在继续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的同时,还与其他部委联合制定了《农村教育集资管理办法》,并部署省、地两级做好涉及农民负担文件的清理工作。宁夏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36种,取消加重农民负担的达标项目26种,降低收费标准项目16种。有的地方成立了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农民负担监督机构,做到日常工作有人抓,出了问题有人查;有的地方建立了农民负担定项限额预算、农民负担监督卡、资金开支专项审计等制度。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1996年全国平均“三提五统”费(公基金、公益金、管理费,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66%。从今年6月国家计委、农业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局对七个省区的调查情况看,有26.7%的县“三提五统”费预算额比上年有所减少,有93%的县“三提五统”费预算额的增长幅度低于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1996年,宁夏、江西、贵州三省区农民人均承担的“三提五统”费分别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2%~3%和1.87%。广东省农民人均承担的“三提五统”费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以内。国家司法机关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发出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法>,加强涉农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各地司法机关受理了一些有关农民负担的案件,这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调节人民群众与政府的关系、维护法律的尊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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