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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5.重视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为加强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卫生部制定了《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建立了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和考核制度。各地对卫生监督员普遍进行了轮训,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定期培训教育和资格认证,对不合格的卫生监督员依法撤销其资格。各地还把卫生监督员的廉政建设作为整顿行业作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看,尽管各级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已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我国食品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
  1.改革开放以来,食品工业和餐饮业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食品卫生意识较差,存在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旧观念,不注意“病从口入”,对非法制售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不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健康权益。据卫生部报告,致使我国同食品卫生有关的肠道传染病发病率占所有传染病的80%以上。
  2.城乡结合部和街头巷尾的食品摊点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薄弱,普遍存在着散、乱、脏、流动性大,管理无序的现象。少数街道、居委会管理的食品经营点也较差,这些已成为食源性危害的主要来源之一。这类问题是这次执法检查中群众举报的主要内容之一。
  3.有些地方对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打击不力,致使违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
  4.一些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技术水平和卫生管理水平较低,影响了食品的卫生质量;如肉制品、豆制品、酱油、冷食、矿泉水等合格率长期较低。少数食品企业只强调自主权的扩大,忽视自身卫生管理,致使产品出厂检验流于形式。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误导甚至欺骗使有的婴幼儿、儿童食品的营养成份、含量与标签标识不符,使消费者得不到应有的营养效果。 
  5.目前,食品卫生执法主体与执法队伍相分离;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影响了执法效果和行政管理效率,造成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叠和矛盾,加重了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负担。 
  三、几点建议
  这次执法检查,对于推动食品卫生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希望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及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更好地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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