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辽宁省建立了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帮教协会,有13万人从事帮教工作,设立安置点和安置基地788个,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3万多人,有效地降低了重新犯罪率。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丹东市冷淑梅(女,村党支书)通过创办建筑队并在其他企业帮助下,20年来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500余人次;大连市柏力(女,工程师)创办的长兴机电安装工程队,九年来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70余人次,其中有的入了党,有的成了学雷锋先进个人,无一人重新犯罪。陕西省回归研究会今年创建的“儿童村”,将全省双亲均被判刑而无人抚养的学龄前儿童集中起来,代为抚养和教育,既保证了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又对罪犯的改造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这些作法和经验,值得各地借鉴。
对流动人口普遍加强了管理。各地相继制定了相应的法规、规章,建立了暂住证、流动人口就业证、出租房屋许可证等项制度。大连市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要求做到,集体来的管好整个集体,个人来的要落实到个人,对充分发挥外来务工人员的积极性,预防减少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注意依靠群众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各级领导普遍认识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就是要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地以开展“二五”普法为契机,在宣传、学习
宪法和法律的过程中,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先后涌现出以辽宁的徐晓强、白雪洁为代表的一批见义勇为的英模人物。各省、市普遍注意宣传这些先进人物的事迹,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辽宁、山东、陕西三省还建立了见义勇为基金,有效地鼓励和保护了广大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为搞好综治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四)政法队伍建设有所加强
政法队伍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骨干力量。各地政法机关在党委领导下,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在治安、检察、审判、民事调解和改造违法犯罪人员等方面,做了比较扎实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近年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各级政法部门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加紧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提高了政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济南市公安局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工作为目标,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强化队伍管理。济南交警开展“苦练内功,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等各种创优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江泽民总书记为他们题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济南交警已成为全国公安司法战线学习的典型。本溪市公安局狠抓领导班子纪律作风建设,他们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强化警务监督,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树立秉公执法、勤政爱民的良好形象,并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全员聘任制,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群众对公安局的评议由原来的倒数第一,转变为连续三年名列全市各系统首位,受到公安部的嘉奖。大连市优秀法官谭彦不顾重病缠身,顽强拼搏,秉公执法,被群众誉为“铁法官”。陕西省各级政府注意把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结合起来,政法部门广泛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改善了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今年的“严打”集中统一行动,各地广大干警任劳任怨、艰苦奋战、不怕流血、不怕牺牲,为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五)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立法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