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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1.有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
  台商投资项目的审批,要经多个部门,盖几十甚至上百个公章。有些部门遇事互相扯皮,办事拖拉,对企业要求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复,甚至存在“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也不办事或乱办事。1993年 12月因厦门机场二期工程扩建征用厦门鱼宝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土地引起的建设赔偿费纠纷,虽经有关部门多次协调,至今仍未得到解决。莆田市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2年10月立项审批,总投资额2100万港币,协议用地370亩。由于部门之间工作脱节重新划线,新增拆迁户200户,须由企业增付赔偿费近1000万元,双方意见不一,至今仍未解决。广东省台商反映,一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甚至上班聊天、打扑克;深圳市某出入境检查站设有十几个通道,但常常只开放一个,出入境要等很长时间,有时还要受检查人员的冷遇。
  2.税外收费与年检仍然过多、过滥,税率调整频繁。
  目前,乱收费、乱摊派仍然屡禁不止,各种收费名目繁多,标准过高,管理比较混乱。福建省台办反映,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对台资企业收费达百余种、300多项。可以说是有管理就要收费,有服务必收费,甚至没有管理、没有服务也收费,增加了企业成本。莆田市涵江鞋业有限公司,支付各种税外收费达38项之多,有管理费、活动费、协作费,有各个部门的庆典、落成、乔迁、成立的贺金,有各种名义的赞助费、表演费、入场费等等,这些除税收、规费以外的支出竟占全厂税费支出总额的50%。今年2至5月,江苏省苏州鼎新畜牧饲料有限公司,被摊派了21项费用。浙江省宁波利华羊毛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反映,他们每年仅支付对进口羊毛的商检、卫生检验和动物检疫等三项检查费就达140万元。在税收方面,不少台商认为,国家根据需要作一些政策上的调整是可以的,但像今年出口退税税率连续调整,幅度较大,又没有过渡期,还有从国内采购的原材料规定要一律交增值税,造成台资企业成本上升,核算困难,影响决策和经营。国家明年取消进口机器设备的免税政策后,台商担心将给台资企业建设和经营带来困难。对台资企业的年检也是项目过多,手续复杂。据各地反映,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年检项目,包括工商、税务、海关、外汇、车辆、外经贸、卫生、消防、环保等14项,有些部门还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必须经其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造成企业报表重复验证,加重了企业负担。
  3.有些地方社会治安状况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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