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治安管理,保护台商的人身财产安全。
各地政府及公安部门一直把维护台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保护台商、台资企业的人身、财产安全列为重点工作,严厉打击涉及台商、台资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广东省于今年7月召开了部分城市“打击防范侵害台商犯罪活动”工作会议,就保护台商人身财产安全,打击有关犯罪活动专门作了部署。去年,东莞市一台商被杀,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100多人,追踪几个省,克服种种困难,抓获全部犯罪分子。福州市各级公安机关设立专项投诉电话,指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受理台资企业发生的刑事案件,及时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破坏台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
7.加强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实施。
今年以来,许多地方的人大、政府对台胞投资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及时研究和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这项工作中,各级人大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9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了台资企业比较集中的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四市台胞投资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政府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此事在福建日报、省电视台、广播电台作了三次公开报道,台商反应较好。今年8月,莆田市人大和政府联合对台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保障台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更好地吸引台资,提出了进一步明确收费范围、规范收费办法、加强治安管理、统一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等8条建议。同时,把检查中发现的22个问题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并限期研究解决,收到良好效果,台商予以好评,增强了投资信心。深圳市人大曾三次组织检查团,检查台胞投资保护法的执行情况。今年4月至10月,江苏省人大组织省台办、外经贸委、计经委等部门,先后两次到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等地,实地考察了12个县(市)、23个部门和18家台资企业。
总之,各地政府都把贯彻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作为吸引台资、推动两岸经济往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有效地保护了台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了投资环境,保障了台资企业能够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了台商继续来大陆投资。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批准台商投资项目29501个,占全国批准外商投资项目总数的12%;协议利用台资金额257.4亿美元,占全国协议利用外资总额的8%;实际利用台资金额100.3亿美元,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的9%。上述三项指标仅次于港澳地区在大陆投资的规模,居我吸引境外投资的第二位。近年来,台商投资已开始呈现以下特点和趋势:投资项目从中小型向大型发展,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领域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投资地域从沿海向内地延伸,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了台资企业。
二、贯彻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