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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五”普法期间,各地区、各系统普遍加强了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及广大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很大发展。合肥市依靠法律法规强化对各项社会事业的管理,先后制定颁布了关于依法治市实施方案、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使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四川省射洪县坚持把依法治县作为普法工作的落脚点,依法建章健制,实行规范化管理,促进了城乡各项改革的深入发展,5年来,该县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有较大增长,被评为全国依法治理的先进县。安徽省黄山市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坚持依法治山,狠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调动了广大群众爱山致富的积极性,该风景区多次被授予“全国环境卫生管理达标风景区”等称号,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六)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各省(自治区)在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把普法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二五”普法和社教一起安排、一起实施、一起检查验收,对落实村民自治的法律规定和党的农村政策、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治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安徽省肥西县三河镇1991年遭受特大洪水灾害,该镇基础设施严重破坏,镇政府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和普法教育,灾后迅速恢复生产,到1994年工农业总产值达4.5亿元,比1991年增长3倍。四川省大邑县斜源村,长期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办事相结合,连续3年无刑事案件发生。湖北省荆门市罗芜村结合“二五”普法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村300多户人家,3年前违法犯罪人员达98人,其中3人被判处死刑,但从1992年以来,无一人犯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普法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死角”
  由于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同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等原因,有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偏远农村、部分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和一些“三资企业”,目前还是普法的“死角”。在城市大量的流动人口中,相当一部分仍处于普法的“盲区”。
  (二)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法制的一手相对较软
  有的认为普法只是为了治乱、治差,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落脚点放在群众的守法听话上,忽视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面。有的只注重作表面文章,签订普法责任状流于形式,学法用法进展不大。个别领导甚至错误地认为法律束缚手脚,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发展经济、改革开放对立起来,致使少数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普法工作摆不上议事日程,实际上处于无人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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