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通过学法,提高了对法制建设的认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政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首先,在“二五”普法的推动下,各地方、各系统的立法步伐明显加快,制订了不少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法管理提供依据。安徽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已出台地方性法规43件,相当于前三届立法总数的一半,省政府五年间也发布规章150多件。地矿部重视行政规章的制定,根据《
矿产资源法》,不断完善地矿行政管理法规,5年来经国务院发布或批准发布行政法规18件,以部令形式发布部门规章21件。其次,不少地区的政府部门建立了法制机构,聘请法学专家或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并注意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发挥他们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安徽、四川、湖北的大部分市(地)、县(市、区)、乡人民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为政府加强宏观管理,处理重大行政纠纷和法律事务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咨询,提高了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所提高,执法状况逐步改善
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执法主管部门结合专业法律法规学习,普遍建立了在职岗位培训制度。不少地方行政执法部门建立部门执法责任制,司法机关建立错案追究制,注意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工商、税务、环保、土地、公安等部门依法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大力纠正不正之风,受到群众的好评。安徽省宁国县公安局建章立制,从严治警,自觉接受监督,不但提高了案件侦破率,而且5年来无一干警违法违纪,在社会上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有所增强
东风汽车公司依据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产品、图纸、技术成果转让管理办法》,收回技术转让费、商标使用费500余万元;该公司贯彻科技进步法,取得经济效益2.5亿元。皖南机动车辆厂通过学习实施
商标法、
专利法、
经济合同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跃成为全国机械工业百强企业和中国明星企业。成都飞机工业公司、武汉钢铁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律意识的增强,使企业的产品质量、成本以及劳务、财务、营销等一系列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法制化,提高了经济效益。
(五)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