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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行情况的报告(1994)

  在粮棉油生产方面,四川、山东、吉林等省在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情况下,由于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仍望获得较好收成。湖北省粮、棉总产和河北省粮、油总产都可望比去年有所增长。同时,各地还加强了“菜篮子”工程,积极引导农民增加投入,努力增加肉类、水产和蔬菜的有效供给。
  今年乡镇企业生产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产销衔接较好,亏损面下降。
  在农民收入方面。今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可达1000元以上,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农民实际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
  总的来看,今年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粮食播种面积有所减少的情况下,农业生产仍然获得了较好的收成,我国农业形势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特别是耕地面积减少、农业投入不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和一些地方出现的浮夸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贯彻《农业法》的主要成效
  《农业法》颁布实施一年来,各地党委、人大、政府认真宣传贯彻,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守法的活动。吉林、四川、山东等省人大、政府举行了《农业法》实施新闻发布会,不少省还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工具,采取会议部署、街头宣传、播放录像、法制讲座、办班培训、知识竞赛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安徽全省各地分管农业的负责同志共发表电视、广播讲话259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00多万份,组织街头咨询389场次。通过学习宣传,增强了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依法治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反映,《农业法》的颁布非常及时,它对进一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在宣传贯彻《农业法》的过程中,注重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依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巩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根据《农业法》,加强了对农业工作的领导,围绕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做了大量工作。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山东省委连续两次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农业和农村工作,就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发展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目前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已切实把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基本做到省、市(地)党委、政府都各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农业,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农业。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还充实和加强了对农业工作的领导力量。遂宁市成立了粮、棉、油、猪、水果、水产、蚕桑、蔬菜等10个方面的领导小组,各方面都有人协调指挥,具体组织实施。湖北省确立了“用奔小康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今年全省各级政府抽调4万多名干部,组成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队,下到乡镇、村帮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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