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查和自查的情况看,各地贯彻执行
“三法一决定”是认真的,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一定的效果,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三法一决定”颁布施行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十分重视,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了
“三法一决定”的贯彻实施。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
“三法一决定”
为使
“三法一决定”深入人心,各地对这些法律普遍组织了比较广泛和深入的学习宣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领导同志带头学习法律,并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发表电视讲话、宣讲法律知识和亲自带队检查等方式,抓好法律实施的宣传动员工作。各地还印发学习材料,举办知识竞赛,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周”等活动,并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声势大、效果较好。各地执法部门对执法干部、企业领导和个体业主等各类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广东省70多个市县都召开了宣传贯彻动员大会,印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100多万册,发表宣传文章2000多篇,举办电视系列讲座300多讲、培训班300多期,共有300多万人接受普法教育。福建省今年6、7月份组织新闻单位开展了“94八闽质量行”,对13个城市贯彻产品质量法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刊播稿件100多篇。浙江省温州市今年5月召开了“质量立市”万人誓师大会,提出了“三年解决区域性制售伪劣商品问题、五年商品质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八年将温州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三、五、八”工程。海南省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的第一天,就查处了某集团公司在当天省报上刊登100万元巨奖销售广告的违法行为,并以此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各级消费者协会开展了现场咨询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帮助消费者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通过学习宣传,增强了公民的法制意识、质量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
“三法一决定”的贯彻实施奠定了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