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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等法律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

  3.打假治劣斗争发展不平衡。一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打假不如城市,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成为伪劣商品的主产地和集散地。二是个体、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产品质量劣于国有企业,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基本没有检验手段和检验制度,产品质量没有保证。三是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普遍劣于生产领域,统计数据表明,流通领域合格率普遍比生产领域低20个百分点左右。四是执法机关对有证照的企业查得比较紧,而那些在路边摆地摊的无证违法经营者却往往没人管,从而使不法分子有了根据地和避风港。
  4.执法力量不足,经费困难,各地对此反映强烈。有的省平均每个执法人员要承担600家企业的执法监督任务,很难做到严格执法。司法机关的力量也严重不足,越是重大案件的查处越牵扯人力,人力不足也是造成立案少、结案率低的客观原因之一。另一个突出问题是打假经费十分困难。每年财政给的经费十分有限,而质量检验、外出办案、举报奖励、购置装备都需要花钱,办一个案子往往要花几万元,有的案子外出调查多达几十次,结果是办案越多亏的越多,影响了打假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实践证明,法制教育抓不抓大不一样,凡是打假工作和质量好的,都是法制宣传教育搞得好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克服一般化,抓住薄弱环节,紧密联系实际,针对不同的对象,有所侧重地讲清法律的主要精神和重点内容,使生产者、经营者都明确自己的产品质量责任,使广大消费者都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除人大和政府抓以外,还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消费者协会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二)要充分认识打假治劣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
  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有竞争就会有不正当竞争,伪劣商品是不会自动被淘汰的,尤其在市场还没有发育成熟、竞争机制尚未完善、个体经济和集体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打假的任务就更艰巨。因此,必须把打假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坚持常抓不懈。打假也不能代替治劣,治劣比打假难度更大。各级领导应当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正确处理质量、效益和速度的关系。质量管理要抓薄弱环节,当前,产品劣质问题主要发生在个体、私营企业和部分小型集体企业以及流通领域,建议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研究一个如何帮助个体、私营、集体企业完善各项质量检验制度和解决流通领域的质量监控问题的可行办法。此外,还要大力开展扶优工作,对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和名品、名店要注意保护和奖励。
  (三)加强监督,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地方保护主义,纠正以罚代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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