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打”和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果
四省(区)根据中央综治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坚决、扎实地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和“反盗”“打拐”“禁娼”“围歼车匪路霸”等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山西省各级公安机关狠抓破案和追逃犯工作。该省在坚决围歼车匪路霸的同时,针对农村治安秩序一度比较混乱的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效果。截止8月底,打掉了一些逞凶称霸、强拿恶要、为非作歹的流氓犯罪团伙,惩处了一批作恶多端,群众切齿痛恨的流氓恶棍。这一斗争,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支持。湖南省实施了“三打两整一查禁”的“321”工程,即以打击车匪路霸为重点的“金剑行动”,以整顿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治安、交通秩序为主要内容的“畅安工程”,以查禁卖淫嫖娼为主要内容的“正风行动”。黑龙江省在同犯罪作斗争中,坚持专门机关同群众路线相结合,提高了破案率。如发生在哈尔滨市的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3·15”盗窃银行金库案,仅破案指挥部就印发了50万份案情通报,直接走访了100多个单位近千名群众,使案件得以及时侦破。佳木斯市针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活动猖獗的情况,今年5月组织“打黑”专项斗争,一批重大现案和积案、隐案得以查清。内蒙古自治区根据毒品犯罪严重的情况,在全区特别是呼盟、赤峰、包头等地开展了大规模的禁毒斗争,依法惩处了一批毒品犯罪分子,使毒品蔓延的趋势有所遏制。坚持以打击为首要环节,重点整治治安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能够有效地遏制犯罪,保证社会治安大局的基本稳定。
3.基层基础工作有所加强
四省(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治安责任制,使预防、控制犯罪的能力有所提高;二是在配齐乡镇、街道专抓综合治理副职的基础上,采取集中轮训、以会代训、参观学习、岗位练兵等不同形式,对基层综治干部进行培训;三是在新形势下,千方百计地稳定群防群治队伍,并抓紧对他们的教育整顿,严格管理制度,较好地发挥这支队伍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在物防(防盗门、锁等)、技防(电子报警装置等)措施的落实和更新换代上下了较大功夫,使物防措施逐步普及,技防水准有了一定的提高;五是探索了一些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式方法,取得了丰富经验。山西省从1992年起,连续组织“基层基础年”活动,结合社教,以加强党支部建设为龙头,配备治安副村长、整顿充实“两会一队”(民调会、治保会、联防队)。在城市,以太原为试点,开展创建社会治安模范城的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果。太原铁路分局创立全方位思想政治工作法,提高了全体职工的综合治理意识。湖南省在106个县(市)开展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光荣户和帮教违法人员的“三评一帮”活动,起到了群众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黑龙江省狠抓依法治理,全省已有64.2%的市(地)、67.6%的县(区)开展了这一工作。绥化市推行了“283项”防范措施,对居民区封闭式管理、企事业技防、农机具入库等作了具体规定。绥化地区2154个村普遍制定了各具特点的《村规范化管理规定》。提高了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内蒙古一机厂采取与28岁以下青工签订“三方四人”(本人和家长,班、组、车间领导、处领导)遵纪守法责任书,将青年职工遵纪守法的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上述各种活动,对于动员和领导群众参与综合治理,有效地遏制犯罪,减少治安问题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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