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贯彻
《企业法》的重点放在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上,这是贯彻
《企业法》,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一个关键步骤。
《条例》对企业经营自主权作了明确规定,各地都是认真执行的。多数企业反映,
《条例》规定的14项经营自主权,除进出口权、拒绝摊派权,由于界限不清、看法不同等原因,还不够落实外,其余各项落实情况都比较好。这是近一年来贯彻
《企业法》的一大进步,也是许多企业活力增强的一条重要原因。我们视察的近百家企业中,有的领导班子开拓创新意识强,敢用、善用经营自主权,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优势、潜力,显示了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凝聚力和活力。如上海第二毛纺织厂,他们充分运用留用资金支配、投资决策及企业联营、兼并等项自主权,更新了80年代的国产设备,添置了从国外引进的具有80年代后期先进水平的后整理设备。近一年来,又先后承包、兼并了16个企业,成为集毛条、呢绒、服装生产、经营为一体的大型企业,经济效益名列全国同行业之首,今年1~8月,出口呢绒220万米,创汇1700多万美元,利润3200多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2%、31.9%、95.5%。又如厦门市夏华电子集团公司兼并亏损企业电子仪器厂后,通过内部整顿和技术改造,使电子荧光节能灯的产量由兼并前年产10万支提高到100万支,产品全部出口。江苏扬州罐头厂,在老产品无销路、经营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他们根据市场需要开发“八宝粥”等新产品,企业经营状况改观,去年盈利800万元,今年可盈利2200万元。
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是与政府转变职能紧密联系的。
《条例》颁布以来,许多地方都把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与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结合起来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对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凡是属于企业的经营权还给企业,逐步把政府工作转到搞好宏观调控和对企业发展的规划、协调、服务、监督上面来。在这方面也取得可喜进展。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今年的工业、物资、商业、外贸的指令性计划指标比去年减少了49%,国家定价的产品已降至20%左右。上海市市管价格的工业品,已从1991年的109种减为7种,指令性计划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从1991年的10.3%下降到2.4%。上海市仪表局,对原来的280多项职能,进行逐项分析,最后只保留80多项;局内的处(室)机构,也由原来的13个精简为9个,人员从300多人精简为150人。政府职能转变出现三个可喜变化:一是在大幅度减少指令性计划、省(市)管价格的同时,加强了对市场体系的培育。各地生产资料、劳动、人才、金融、技术、产权转让市场呈现较好发展势头;二是在把企业推向市场的同时,加快了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如上海市,通过调查,制订了有利于企业兼并的10条政策,近三年共兼并339户,其中去年兼并企业151户,11万职工进入兼并企业,盘活固定资产28.3亿元。福建省,从去年以来,共兼并企业132户,关停企业48户、破产处理企业11户;三是在向企业放权的同时,进行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理顺产权关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探索。如上海市政府为加强对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成立了统筹管理全市待业、养老、医疗保险的机构,待业及养老保险制度经市人大批准,已在全市(不含农村)全面推开。上海市还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并在市仪表局、纺织局和电气联合公司进行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