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律师费。
申请人陈述其要求退房的理由及依据如下:
(一)被申请人延期交付楼房,严重违约
1.关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根据本案合同第3条第3款及第5条的规定,房屋竣工和取得有效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应最迟于1996年3月31日办理完毕。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示了于1996年6月30日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上载竣工时间为1996年3月31日。但有关现象表明工程在1997年尚未完工。申请人在JM市城建档案馆调取了××花园103#楼的城建档案,该档案显示,××花园工程只有每栋楼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花园103#楼的竣工时间为1996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花园103#楼的城建档案中查到“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B)和被申请人出示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A)存在以下差异:
┌────────┬───────────┬───────────┐
│ │A │B │
├────────┼───────────┼───────────┤
│工程名称 │××花园 │××花园103# │
├────────┼───────────┼───────────┤
│开工日期 │1995年1月10日 │1995年3月7日 │
├────────┼───────────┼───────────┤
│竣工日期 │1996年3月31日 │1996年12月31日 │
├────────┼───────────┼───────────┤
│核验日期 │1996年6月30日 │1997年4月24日 │
├────────┼───────────┼───────────┤
│签发日期 │1996年6月30日 │1998年4月29日 │
├────────┼───────────┼───────────┤
│施工单位 │HSZ房地产开发公司 │HT建筑安装集团总公司 │
├────────┼───────────┼───────────┤
│建设单位 │DSL发展私人有限公司 │HSZ房地产开发公司 │
├────────┼───────────┼───────────┤
│城建档案有否备案│无 │有 │
├────────┼───────────┼───────────┤
│质量监督站 │经验收符合设计要求, │该工程土建工程经验 │
│核验意见 │土建项目质量等级合 │收符合设计要求,质量 │
│ │格 │等级合格(水电)未通 │
└────────┴───────────┴───────────┘
需说明:
(1)××花园103#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均发给HSH俱乐部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不能以其名义在中国领取证件。
(2)城建档案显示HSH俱乐部有限公司将工程交由HSZ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后者又将工程承包给HT建筑安装集团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