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98年9月1日98××IL—073(S)号销货确认书表明,数量为300吨(+/-5%),单价为1478美元,总价为443400美元。1998年10月14日,受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申请开立了以A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为LC98×××××,信用证金额为435000美元。1998年9月16日和25日,被申请人致函申请人,称其已收到货物共190吨,价值275500美元。因98××IL—073(S)合同发生的款项如下(美元折成港币):货款港币2136778.00元,利息港币48967.83元,手续费港币41230.00元,过期息港币55022.76元,合计港币2281998.59元。
8.1998年9月2日98××IL—075(S)号销货确认书表明,数量为60吨(+/-5%),单价为1438美元,总价为86280美元。1998年10月14日,受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申请开立了以SS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为LC98×××××,信用证金额为84600美元。1998年9月25日,被申请人致函申请人,称其已收到货物共66.143吨,价值93261.63美元。因98××IL—075(S)合同发生的款项如下(美元折成港币):货款港币723243.94元,利息港币16574.34元,手续费港币14353.03元,过期息港币16956.06元,代垫费用港币9749.27元,合计港币780876.64元。
9.1998年9月24日98××IL—077(S)号销货确认书表明,数量为100吨(+/-5%),单价为1468美元,总价为146800美元。1998年9月23日,受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申请开立了以J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为LC98×××××,信用证金额为144000美元。1998年10月5日,被申请人致函申请人,称其已收到货物共103.213吨,价值148626.72美元。因98××IL—077(S)合同发生的款项如下(美元折成港币):货款港币1152600.21元,利息港币26413.75元,手续费港币22397.22元,过期息港币26621.86元,代垫费用港币12843.39元,合计港币1240876.43元。
10.1998年9月25日98××IL—078(S)号销货确认书表明,数量为140吨(+/-5%),其中40吨单价为1458美元,60吨单价为1448美元,另外40吨单价为1438美元,总价为202720美元。1998年9月28日,受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申请开立了以S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为LC98×××××,信用证金额为198800美元。1998年10月22日、29日,被申请人致函申请人,称其已收到货物共141.611吨,价值201086.54美元。因98××IL—078(S)合同发生的款项如下(美元折成港币):货款港币1559627.21元,利息港币34929.15元,手续费港币30729.59元,过期息港币25525.09元,代垫费用港币20763.15元,合计港币1671574.19元。
11.1998年9月26日98××IL—079(S)号销货确认书表明,数量为100吨(+/-5%),单价为1428美元,总价为142800美元。1998年10月5日,受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申请开立了以T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为LC98×××××,信用证金额为140000美元。1998年10月27日,被申请人致函申请人,称其已收到货物共105吨,价值147000美元。因98××IL—079(S)合同发生的款项如下(美元折成港币):货款港币1140132.20元,利息港币25534.21元,手续费港币22785.00元,过期息港币17640.38元,代垫费用港币17165.06元,合计港币1223256.65元。
12.1998年9月25日98××IL—080(S)号销货确认书表明,数量为80吨(+/-5%),单价为1428美元,总价为114240美元。1998年10月5日,受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申请开立了以V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为LC98×××××,信用证金额为112000美元。1998年10月27日,被申请人致函申请人,称其已收到货物共83.975吨,价值117565美元。因98××IL—080(S)合同发生的款项如下(美元折成港币):货款港币911834.14元,利息港币20421.29元,手续费港币18222.58元,过期息港币14108.10元,代垫费用港币10213.80元,合计港币974799.91元。
13.1998年10月8日98××IL—081(S)号销货确认书表明,数量为160吨(+/-5%),单价为1528美元,总价为244480美元。1998年9月28日,受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申请开立了以C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为×—××—××—04734,信用证金额为240000美元。1998年10月22日、29日,被申请人致函申请人,称其已收到货物共160吨,价值240000美元。因98××IL—081(S)合同发生的款项如下(美元折成港币):货价港币1861200.00元,利息港币42652.50元,手续费港币34720.00元,过期息港币38464.81元,代垫费用港币1940.04元,合计港币1978977.35元。
14.1998年10月16日98××IL—082(S)号销货确认书表明,数量为100吨(+/-5%),单价为1473美元,总价为147300美元。1998年10月9日,受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申请开立了以J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为×—××—×—04970,信用证金额为157718.86美元。1998年10月23日,被申请人致函申请人,称其已收到货物共109.148吨,价值157718.86美元。因98××IL—082(S)合同发生的款项如下(美元折成港币):货价港币1223267.48元,利息港币27396.09元,手续费港币23685.12元,过期息港币17677.91元,代垫费用港币2119.35元,合计港币1294145.95元。
15.1998年10月26日98××IL—083(S)号销货确认书表明,数量为100吨(+/-5%),单价为1425美元,总价为142500美元。1998年10月30日,受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申请开立了以T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为×—××—×—05040,信用证金额为139700美元。1998年11月11日,被申请人致函申请人,称其已收到货物共105吨,价值146685美元。因98××IL—083(S)合同发生的款项如下(美元折成港币):货价港币1137102.12元,利息港币25466.35元,手续费港币22785.00元,过期息港币11789.54元,代垫费用港币14164.17元,合计港币1211307.18元。
16.1998年10月20日98××IL—084(S)号销货确认书表明,数量为200吨(+/-5%),单价为1448美元,总价为289600美元。1998年10月27日,受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申请开立了以O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为×—××—×—05004,信用证金额为284000美元。1998年11月4日,被申请人致函申请人,称其已收到货物共200吨,价值284000美元。因98××IL—084(S)合同发生的款项如下(美元折成港币):货价港币2201568.00元,利息港币48159.30元,手续费港币43400.00元,过期息港币14585.39元,代垫费用港币92385.87元,合计港币2400098.56元。
17.1998年12月4日98××IL—085(S)号销货确认书表明,数量为100吨(+/-5%),单价为1348美元,总价为134800美元。1998年12月15日,受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通过××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了以D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为×—××—×—05681,信用证金额为132000美元。1999年1月5日,被申请人致函申请人,称其已收到货物共62.876吨,价值股996.32美元。因98××IL—085(S)合同发生的款项如下(美元折成港币):货价港币643636.46元,利息港币13409.09元,手续费港币13644.09元,代垫费用港币10676.51元,合计港币681366.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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