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水泥铺路机争议仲裁案的决定
(1985年11月24日于北京)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第79KB-001号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诉人中国××进出口公司、中国××机械厂1985年1月18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受理了申诉人和被诉人美国×××公司之间关于第79KB-001号合同项下的水泥铺路机质量争议一案。申诉人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代为指定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席代其指定×××为仲裁员。被诉人指定×××为仲裁员。×××和×××共同选定×××为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申诉人和被诉人直接进行了协商。
申诉人代表人×××于1985年10月25日致函仲裁委员会称,本案争议已经双方直接友好协商解决,请求撤销本仲裁案。仲裁庭根据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第35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撤销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