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法官和律师只能讲法律,不能讲政治。反对政治介入司法,是包括陈有西在内的所有体制内、外健康力量一直坚持的原则。如果陈有西鼓吹律师应当讲政治,那么他凭什么反对法官讲政治?”[4]陈有西提出异议,说:“他对我的‘反对法官讲政治’观点 完全是造谣杜撰的,我没有任何一篇文章说过这种观点。”
我上面那句关于陈有西的文字是经验之谈。看了陈有西的文章,我明白了陈有西赞同法官讲政治、律师讲政治。我做出更正,上面那句话应删除“包括陈有西在内的”这些内容。
陈有西说:“法律在任何朝代、任何国家都是政治的一部分”;“最大的政治,大政治,恰恰是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治的权威。”这番言论,否定了司法的相对独立性。他想告诉我们:三个至上,就是三位一体。而这恰恰是贺卫方和斯伟江反对的。
对陈有西文章中对我进行个人攻击表示遗憾,更让我遗憾的是,陈有西是个阴谋论者。他说:“不要给那种故意制造事端的人以机会”;“为了哗众取宠而故意进一步撕裂扩大这种分歧”。陈有西说他在保护斯伟江,而我在“送斯伟江上路。”
我在文章中说:“必须指出,斯伟江和我本人仍然寄希望于改良。”;“斯伟江(包括我本人)只对公权力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法官的枉法裁判行为,进行了批评。我们何时将矛头指向了全体党员和公务员?”[4]这是在害斯伟江律师吗?他将斯伟江对公权力违法行为的批评扩大到针对全体党员和公务员,这是在保护斯伟江律师吗?
我说斯伟江是温和派是有依据的,现列出斯律师的原文:“我不是保皇党,我无皇可保,而且,保皇党的六君子一样喋血菜市口。杨金柱一样也是保皇党,现在的遭遇可以说明一切。我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我不指望当下有自上而下的改革,我反对暴力革命,又承认现实的无奈。我认为,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只有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社会自下而上启动(逼迫)上层改革,不管如何,一旦启动实质性改革,谁也无法预料进程和短期结局,一波三折是常态,不指望一蹴而就!”[7]小河案后,斯伟江对暴力反抗表现出一定的同情和理解。[8]
在上文中,我提到了斯、陈之间的分歧所在:“陈有西的观点是,小河案的法官顶住了部分压力,排除了部分罪名,体制内的健康力量产生了作用。斯伟江、杨金柱的观点是,判决虽然不是最差的,但仍然不及格,部分让步是因为正义群体抗争的结果,没看出体制内的健康力量。”陈有西答复说:“杨金柱、斯伟江再混蛋再糊涂,我们一个电话也就骂清楚了,而他,基本上门边都没有摸着,不知道我们真正在争什么。”对此问题,我请陈有西阅读斯伟江的《小河判决看政治文化分歧》。[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