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判在英国如何认定?
何家弘
【关键词】英国;司法错判;认定
【全文】
河北的聂树彬案和内蒙的呼格吉勒图案是否错判?事过多年却依然没有定论,令关注者颇感困惑与无奈。我以为,“错案难翻”的原因之一是有关人员对认定错判的证明标准的误解——既包括错误的理解也包括错误的解释,而其背后隐含的可能是有关人员对错案责任追究的恐惧乃至抗拒。
刑事案件中的事实认定并非总是黑白分明的,有时会出现“灰色地带”,即无法准确判定被告人究竟是有罪还是无罪的状况。换言之,好人与坏人之间的界线并非泾渭分明,而是处于模糊的状态。于是,错判的认定标准就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在这里所说的错判认定标准,即司法人员在确认错判时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应该达到的程度或水平。由于在中国的司法语境下使用的“证明”概念既包括“他向证明”也包括“自向证明”,所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称为刑事错判的“证明标准”。为了更好地研究中国错判的证明标准问题,我们有必要考察和借鉴其他国家的作法,譬如英国。
英国的错判纠正程序分为几个阶段,不同阶段的证明标准也有所不同。首先,当事人提出的错判纠正申请要经过刑事案件复查委员会的审查。该委员会决定把案件提交上诉法院再审的证明标准是“具有推翻原判的真实可能性”。其次,上诉法院在受理刑事案件复查委员会移送的案件之后会对案件进行再审。虽然有关法律没有对再审中认定错判的证明标准做出明确表述,但是根据上诉法院在吉尔弗德四人案(1990年)、伯明翰六人案(1991年)、朱迪斯·华德案(1992年)、卡尔·布里奇沃特案(1997年)等撤销原判的案件中的裁定意见,认定错判的证明标准可以表述为新证据或新发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来定罪的证据,从而构成对有罪判决的合理怀疑。再次,英国对于被错判的人实行“国家赔偿”,但是上诉法院认定错判并不等于当事人就可以获得赔偿。当事人还要向法院提出赔偿的申请。法院审查之后,如果认为确属应该赔偿的错判,就由司法部负责支付赔偿金;如果认为不属于应该赔偿的错判,当事人就得不到赔偿金。法院确认赔偿的证明标准要高于认定错判的证明标准。英国政府于2004年确立的错案赔偿的证明标准是:申请人必须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其清白。不过,于2009年成立的英国最高法院最近降低了这个证明标准,而促生这一变革的是雷蒙德·麦卡尼案和伊门·麦克德莫特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