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判案,非法官
刘练军
【摘要】法官到处讲课、著述立说,越来越像学者,这是可怕的身份错位。长此以往,注定只有悲剧没有喜剧。面对悲剧有可能发生的时代,法官将才华献给裁判还是学术,考验着法官的良知和民族的智慧。
【关键词】法官;身份;裁判;学术
【全文】
日前,某法学教授一条批评法官写论文、编书是“沽名钓誉、不务正业”、提出法官的主要任务是审案子而非审稿子的微博在网络上疯传,在广大网民中间掀起了法官该不该著书立说、什么才是法官立身本业的讨论高潮。
其实,这个话题并没有多少商榷余地。在法庭上听审案件随后撰写裁决案件的司法意见书乃法官的基本职责,法官的务本之业就在于此且仅在于此。至于写论文、编书、翻译什么的,法官当然可以做,但只能把它作为业余的兴趣爱好或业余充电的方式手段。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坐堂问案、不撰写判决书的法官是没有资格称之为法官的。这种人哪怕学富五车、著作等身,在法官的位置上也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
听审案件、发表判决意见是法官最基本的职能,甚至是人民赋予法官的唯一职责。皓首穷经、埋头著述,那是学者的本分,不是法官的使命。对于法官,人民不需要他有多么精深、前沿的法学理论知识,他只要具备较为丰富的法律理论素养就行。人民最需要法官的是严格依法裁判,面对双方当事人时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在人民眼里,法官一本鸿篇巨著远抵不上一纸事实清楚、说理透彻的判决。
就法官来说,不裁判案件是典型的不作为,而在工作时间写论文、编书则是乱作为。不管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都是角色认知错误和身份认同变异。从速纠正此等认知错误和认同变异,彻底抛弃学者的使命与担当,坚定地转到听审案件、制作裁判文书的务本轨道上,才是此类法官人生之正道。
有段子曰:“学者摇唇鼓舌、四处赚钱,越来越像商人;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学者。”的确,我们这个时代有点错位。但正因为如此,法官就越不能跟着错位,误认为自己是个学者。法官就像是社会的医生,社会上的各种错乱腐败、越权违法不能没有法官来诊断和医治。此时,如果法官也跟着发生了身份错位,那还有谁来救治这个生病的社会呢?是故,法官务必要坚定地站到法院一线去裁判案件,认真地医治社会的种种创伤。那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写学术书的法官,是自私而又不负责任的。人民完全应该依法剥夺戴在他头上的“法官”头衔,因为他根本不配有这样的神圣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