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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情亦是犯罪

  

  最近有一个地方的局长被双规,他的一个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亲戚竟直接对笔者说:你在中纪委有没有过硬的关系?如果有,我们愿意出重金!。言谈之中没有半点不好意思,让我深深感到现在这个社会充斥着极其庸俗的说情风、关系网,说起话来连起码的底线都没有了。


  

  这种说情风滋长了跑步(部)进钱的歪风,也害了不少干部。我就认识不少因被求情而非法收受贿赂落水者。这些人不能说本质上都是坏的,有的甚至开始时还很正派,但因权力太大,风气盛行,出事近乎必然。


  

  不过,我们现在的刑法只惩处那些行贿受贿者,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收人钱财,说情是不犯法的。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没有收人钱财或很难证明收人钱财的人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打招呼、批条子,甚至有的人大笔一挥,还可以以包公的心态自居,或者被底下人视为包公。


  

  社会的进步已经废止了笞刑这种肉刑,所以我们今天倒不是说要对那些说情者“笞五十”,但古代法律将说情作为一种犯罪来严加惩处的做法却不是没有道理的。考虑到说情之风的蔓延对社会带来的深刻危害,我们应当从党纪国法上严肃对待此事,凡掌握公权力的人,一律不得擅自说情,任何形式的打招呼、批条子,一经检举揭发,就要作为严重的违纪行为来处理;对于那些出于私心、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或者造成恶劣影响乃至严重后果的,不管其有无受贿行为,都要作为违法犯罪行为来查处。当然,如果能证明其有受贿行为或徇私枉法行为的,则更要加重处理。


  

  之所以说情之风蔓延,关键还是说情管用。而之所以说情管用,关键还是我们的许多制度留有死角,阳光化不够,使得暗箱操作成为可能。几年前,我在台湾地区访问时,曾听他们讲,过去台湾司法界也常有领导打招呼甚至命令办案法官要如何判案,后来有一个法官在受到社会各界指责时,把自己私自录下来的领导命令公之于众,告诉大家他是如何被迫这样判案的。这一下子全社会哗然,对这种司法黑幕群起而攻之,使得此后上级部门和领导再也不敢如此胆大妄为。


  

  据我所知,现在我们的法院案卷都有两套,一套是正本,一套是副本,正本是可以对外公开的,而副本里面则包含了一些不宜公开的内容,如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示、批示或批复等。我觉得对于这些不合时宜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应当结合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加以改革,让一切都呈现在阳关下,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办案机关和人员的暗箱操作,另一方面也能使有关当事人相信良币可以驱逐劣币,遇事按正当程序去走阳光大道,而不是歪门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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