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情亦是犯罪
刘仁文
【关键词】说情;犯罪
【全文】
最近在翻阅法制史学者刘海年教授送我的一本书,其中有一处引起了我的兴趣。他在提到中国古代法律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东西时,举了说情这个例子,说唐律就有规定:“有所请求者,笞五十。”按照这个规定,谁敢为某个案件说情,要“笞五十”;官吏如果接受了请求,也要“笞五十”;若官吏听从了请求徇私枉法,还要加重处理。
对比现实,说情之风何其严重。常听某些办案人员苦恼:某个案子一到,就有某某办公室的电话打过来,或者通过某个领导来打招呼。有些情况若不是当事人亲口告诉我,我真的不敢相信: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某些部门和领导还会这样做!
也许,在许多领导的脑袋里,压根就不认为就某个案件或事项打招呼、批条子是不正当的,甚至是违反依法治国原则的,反而认为自己是在主持公道。不排除在个别案件或事项中,上级领导的批示或打招呼防止了案件或事项向错误方向发展(但这完全可以通过改善监督渠道等其他治本性措施来解决),不过,无情的现实表明,更多的案件或事项则是因为这类打招呼使事情向着错误方向发展,毕竟多数打招呼者都有着自己的私心。
即使没有私心,也由于打招呼者不了解实际情况,容易给下级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员增加不必要的压力。我曾听到过一个这方面的极端案例:某夫妇闹离婚,男方找到一位领导同志,请其给法院打招呼判决离婚,这位领导同志按照他们的意思办了;后来过了一段时间,女方也通过关系找到该领导同志,请他给法院打招呼不要判决离婚,结果这位领导同志又按照她们的意思写了条子,搞得承办案件的法官苦笑不得、左右为难。
有的人可能说,他只是笼统地批示有关部门重视此事,甚至要求下面依法办事,但熟悉官场潜规则的人都知道,只要是上面领导的批示,不管你说什么,下面都会高度重视。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要千方百计、不惜代价地找到领导打招呼,哪怕是只言片语。
上级领导随便说情、打招呼不仅导致中国百姓信访不信法,而且严重破坏了中国的政治和司法生态。近年来跑官买官盛行,遇事不上法院而“千里迢迢上京城”,打官司越来越依靠打关系,这些都是说情文化酿成的恶果。
更可怕的是,现在说情似乎成了光明正大的家常便饭,许多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求情者以能找到关系和后台为荣,有关系者以能帮忙牵线搭桥为荣,被求情者以自己能行使手中的权力帮人为荣。据说现在社会上专门有一批人,靠炫耀和某某领导及其亲人有密切关系而受到各种想找关系的人的青睐,拉关系成为一门职业,由此养活甚至致富了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