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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集中管理的机遇与挑战

  

  总体而言,专利集中管理符合客观规律,运用得当则可以提高企业、产业集群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能够为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集群科学有效布局、营造产业集群内部有序发展环境,以及打造强极产业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专利集中管理带来的挑战


  

  目前来看,专利集中管理主要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专利联合经营(Patent Polling)。主要形式为:独任管理模式、合资机构管理模式、独立第三方管理模式[2]。DVD6C、DVD 3C、MPEG-2等。


  

  第二种形式是专利联盟(Patent Platform)。基于构建共同的技术标准等共同需要,以一组相关的专利技术为纽带达成的联盟,内部的企业实现专利的交叉许可,相互优惠使用彼此的专利技术,实行合理无歧视的许可政策(FRAND)。例如,像3G licensing Ltd以及电信业的包括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产业联盟、闪联、中彩联、第三代无线通信技术标准时分同步码分多址(TD-SCDMA)产业联盟、无线局域网络安全强制性标准(WAPI)、中国蓝光高清光盘标准(CBHD)、中国地面数字电视传输国标知识产权联盟、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等都是类似的专利联盟。这种联盟管理的专利限于关键性专利,不能阻止新公司进入,不能拒绝授权,许可费必须合理。联盟总体上是开放式的。同时,不排除双向授权协议。其职责主要是评价认证专利,推广专利联盟的专利技术标准,许可授权,寻求新的专利权人中的合作者等。


  

  第三种形式是专利运营(patent troll)。具体组织方式多为:专利控股(持有)公司(Patent Holding Company)、非运营实体(Non -practicing Entities,简称为NPE)专利授权和执行公司(Patent Licensing and Executing Company, 简称PLEC)、专利许可公司等[3]。


  

  可以看出,专利集中管理缘起于产业企业相互许可以及技术标准建设的需要,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独立性,成为以实体公司为载体的高级模式。到今天已经发展成为“资本+智力”,“专利+运营”的盈利模式,和原来“创新+专利”、“占有市场+专利许可”的模式已经有了巨大差别。


  

  专利集中管理涉及创新,涉及技术市场,对于市场保持充分的竞争性具有重要影响。这种集中管理带来的挑战主要集中在反垄断领域。具体包括:


  

  一是定价机制妨碍竞争。替代性专利持有人为了避免竞争有可能会通过专利联营来固定竞争性技术的价格,进而会损害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4]。或者,将联营中的知识产权的买卖与集体价格的设定或协同的产量限制相结合,如果对于参与方的经济活动的增效一体化没有贡献,也涉嫌垄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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